英语教育白皮书:语法讲到哪里停
本文性质: 实证 + 模型(Evidence / Model) 证据标签: 观察 Observation/模型 Model/假设 Hypothesis/实证 Evidence
本篇涉及的证据类型:实证 Evidence/模型 Model/假设 Hypothesis。凡属本院课堂观察与教学模型的部分,均不作效果承诺。
语法课最容易出问题的地方,通常不是没讲明白,而是讲明白了以后,学生在说话的当下仍然调不出来。这不是遗忘,是程序化还没有发生。
讲语法最难的从来不是讲明白
本院观察到的典型情形是:学生能复述规则,也能做专门设计的语法填空,但在口语或写作里,涉及该结构的句子仍按最早学会的样子出来。规则停留在能被描述的状态,还没有变成能在时限内被调用的状态。DeKeyser 2003 年对技能习得理论的讨论,把这条路分成陈述性知识、程序化、自动化三段。中国学生常见的问题是停在第一段的时间过长,而进入第二段的练习量不足;又不完全是量的问题——练习的形式若始终是「填空」,学生练习的其实是辨认,不是产出。
显性知识与程序化:能不能在当下调出来
显性讲解之所以有用,在于它把注意力引到形式特征上;Norris 与 Ortega 2000 年的元分析显示,聚焦形式的指令总体上优于不聚焦,并且纯聚焦形式与聚焦意义再带一点形式相比,差距并不大。但随后 Norris 与 Ortega 在讨论中也指出,多数研究的测量方式仍偏「能辨认」,对真实使用中的表现覆盖有限。换言之,显性讲解能改变「知道」,它对「用得出」的作用要靠后续的产出练习来完成。本院的解读是:讲语法是在给一个目标,而不是在给一个结果。
三档讲法:讲、练、收
本院白皮书框架把语法教学分成三档。第一档,讲:一节课只讲一个形式特征,用两个真实例句对照,不展开例外。第二档,练:把该结构放进一个有真实目的的任务里,要求学生在完成任务的同时必须用到它,并留一次不受控的自由产出。第三档,收:过一到两周再回来,让学生自己说清当时为什么那样写。三档的先后不可换——先收后讲,学生会把规则当成对错误的惩罚;只讲不练,规则会留在纸上。对成年人可以压缩到一节,对小学生往往需要拆成三次。本院不主张取消语法,也不主张把语法课做成规则默写课。
四条边界:不排斥、不神化、不抵消、不承诺
四条边界。第一,不排斥。认为「讲语法没用」与「必须系统讲语法」都不能从现有证据推出。第二,不神化。显性讲解的效应在接收性任务上更稳定,在自由产出上更弱,这一点不应被简化成「讲了就会用」。第三,不抵消。语法课挤掉阅读与听力的时间,整体收益可能为负;本院不做课时配比上的量化建议。第四,不承诺。本院的模型用于组织教学,不是对提分的预测。
今天就能开始
下次讲一个语法点之前,先写下一个它最容易出错的具体场景,讲完之后立刻让学生在这个场景里说或写一句,并把这句原样记下来。两周后拿同一场景再问一次,比较两次。
本文依据
- 观察来源: 本院对北岸课堂与一对一辅导中语法迁移情形的长期观察(非对照设计),记录形式为课堂记录与学生例句留存。
- 模型出处: 英语教育白皮书工作框架中的「讲、练、收」三档,由本院研究组依据技能习得理论的教学解读构建。
- 待验证项: 「产出型练习的引入时机越晚、迁移越难」为本院假设,尚未在本院课堂中做过计时对照。
- 外部文献: Norris, J. M., & Ortega, L. (2000). Effectiveness of L2 instruction: A research synthesis and quantitative meta-analysis. Language Learning, 50(3), 417–528. DeKeyser, R. (2003). Implicit and explicit learning. In C. J. Doughty & M. H. Long (Eds.), The Handbook of 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 (pp. 313–348). Blackwell.